注意事項

   ※報名注意事項

  1. 轉班應於原上課班別第二次上課前,持原班級繳費收據,向本院以書面提出申請並確認,僅限乙次,並僅能轉於當季別課程,不得轉至跨季別課程,超過期限本學院不予受理。

  2. 若由高收費班轉入低收費班者,不退已繳差額,低收費班轉高收費班者,須補足差額。

  3. 若欲轉班之班級已開課,缺課時數照常計算,由學員自行負責,且不得要求補課。

  4. 若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或插班加入課程,無法提供補課及調課服務。

  5. 課程無法提供旁聽服務,亦不可攜伴陪同參加。

  6. 繳費前須詳讀優惠方案,方案經選定後,不得變更,繳費後溢繳費用不退費,若已繳費用不足請補差額。

   ※退費注意事項

  1.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

  2.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

  3. 退費辦法依照本院進修推廣學院課程之退費規定,詳見請至本院推廣課程退費規定

   ※退費申請方式

  1. 學員退費請至本學院一樓服務台填寫學員退班退費申請表,或至本學院網站下載學員退班退費申請表填寫後連同收據郵寄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,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 招生組收,信封上註明退費申請,將不受理其他退費方式。

  2. 學員退費申請依正式實際書面申請日(郵寄則以收件日)計算,不受理口頭、便條等其它申請方式,並依本課程正常時數計算,非學員實際上課時數。

  3. 本院辦理學員退費入帳所需時間約四週。

   ※停車優惠

     1.​本學院學員上課期間,可憑學員證於校本部運動場區地下停車場享有停車6折優惠

   (原價一小時50元)。圖書館校區停車場則無優惠。

     2.學員證請至本學院1樓服務台申請。